刊登日期: | 2020/7/31 |
發文日期: | 2020/7/16 |
發文文號: | 苗衛企字第1090015468B號 |
主旨: | 公示送達義務人劉彥鑛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處分書。 |
發文機關: | 苗栗縣政府 |
依據: | 一、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規定。 二、行政程序法第78、80、81條規定。 |
公告事項: | 一、本案義務人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,處新台幣2,000元整。 二、公告義務人得隨時至本局企劃科洽領處分書並至行政科繳納,逾期未完納即依法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。 三、上開送達,自刊登苗栗縣政府公報最後刊登之日起,經20日發生效力。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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